佐欽寺又譯為卓千寺、竹慶寺,藏文意為“大圓滿寺”(大圓滿禪林),全名為“舊譯佐欽鄔金禪修林”。
佐欽寺乃由大成就者─貝瑪仁增創建於西元1685年。有第二個那爛陀寺稱號的佐欽熙日森哈五明佛學院,則是第四世佐欽仁波切明珠南卡多傑〈《大圓滿傳承源流─?#123;寶石》P.645〉和嘉色先潘塔義〈P.650〉於西元1848年創建,當初嘉色先潘塔義來此地時,看見一位身穿修行短褲的瑜伽士坐在石頭上,問其法號,瑜伽士稱己為吉祥獅子〈P.131〉。剎那間瑜珈士消失無影,在石頭上留下了清晰能見的短褲臀跡。熙日森哈(吉祥獅子的梵語)佛學院的名號就是由此而來。
此地曾出現過多位虹化大成就者、大伏藏師與精通五明的大學者,在佐欽寺閉關修學,如被譽為藏地三大文殊菩薩化身─麥彭仁波切〈P.664〉、寧瑪派大成就者巴楚仁波切〈P.368〉、創建佐欽熙日森哈五明佛學院─紊扰怂x〈P.650〉、大圓滿龍欽心髓傳承的重要上師─堪千貝瑪多傑〈P.738〉、堪千憲嘎〈P.772〉、堪千雲滇嘉措〈P.741〉、堪千雲滇貢波(為祖古貝瑪格桑法王與阿炯多登仁波切根本上師) 、堪千圖登曲培(為晉美彭措法王與堪千貝瑪才旺之根本上師)〈P.743〉、博珠 東昂滇貝尼瑪〈P.754〉、堪千切旺仁津(白日虹化於天際之大成就者)〈P.745〉、堪千拉貢、堪千土登年扎等,許多成就聖士應化在佐欽寺修學與講經說法,使佐欽寺成為大圓滿法教傳承聖地。
佐欽寺總寺僧眾過去曾多達二千多人,目前已恢復到六百多僧人。有三大寺,主要母寺為多康佐欽寺,由祖古貝瑪格桑仁波切主持寺務;囔千(今玉樹附近)佐欽寺,由堪千圖登南嘉(其根本上師為為堪布耐邁仁波切─前世堪千諾央)主持寺務,今已圓寂;塔公佐欽寺,由扎拉曲扎─圖登卻吉扎巴主持寺務。下轄分寺有三百多座。
佐欽寺是由歷代佐欽仁波切〈現為第七世,有兩位轉世。一位由多竹千仁波切與達賴喇嘛共同認證,現主持印度佐欽寺寺;另一位由現今多康卓千寺祖古貝瑪格桑法王認證,現住於多康卓千寺〉及其心子歷代佐欽本洛仁波切與歷代嘉色先潘塔義〈卓千格曼仁波切,現於台灣弘法〉三人擔任教主,號稱“佐欽寺三大祖古仁波切”,這三位祖古都在印度完成佛法教育,並常於國外弘法。
目前主持多康佐欽根本寺院為堪欽貝瑪多傑第三世─祖古貝瑪格桑仁波切〈P.738〉,其下由五位仁波切每四年一任輪流擔任佐欽寺住持,負責處理寺務,分別為林喇仁波切(現今擔任佐欽寺住持,負責管理佐欽寺寺務)、根秋仁波切〈為貢嘎班丹之轉世,《大圓滿傳承源流─?#123;寶石》P.765〉、欽哲仁波切(為大圓滿成就上師,為當今佐欽寺少數年輕成就上師)、珠巴仁波切、多傑扎西仁波切(為堪千貝瑪才旺仁波切轉世)。此外還有多位仁波切、堪布,包括 多滇仁波切、 珠巴 土登尼瑪仁波切、堪千烏金仁增(為堪千貝瑪才旺上首弟子)、葛嘎仁波切〈秋吉林巴之轉世〉、巴楚仁波切〈現為卓千寺大堪布,擔任五明佛學院的教學〉、堪布耐邁仁波切〈為卓千寺大堪布〉、宮渤仁波切、烏金仁波切、堪布闕噶仁波切、堪布仁增塔欽仁波切、堪布貝瑪讓雄(重建卓千熙日森哈五明佛學院大殿)等二十多位仁波切與堪布。
大陸宗教開放後,主要復興多康佐欽寺的是堪千貝瑪才旺仁波切、祖古貝瑪格桑法王、喇嘛阿炯多登仁波切、堪千達色、堪千土登南嘉、扎拉曲扎─圖登卻吉扎巴、卓千珠巴─土登尼瑪仁波切等,現今佐欽傳承的仁波切、堪布無不在這些上師座前學習顯密一切教法。
堪千貝瑪才旺仁波切〈《大圓滿傳承源流─?#123;寶石》P.758〉,依止堪千土噶 耶謝諾布〈P.743〉為根本上師,在阿宗嘉色久美多傑〈P.709〉、博珠 東昂滇貝尼瑪〈P.754〉、協千 康楚、巴楚南卡吉美、普空堪布 卻達、堪千 土登年扎等大善知識前修學顯密教法,成為精通五明大班智達。閉關修行長達二十幾年,修誦具六百頌之《文殊真實名經》十萬多遍,修極深奧秘密之法,證得慧與悲無別之大圓滿究竟成就。宗教開放後,擔任佐欽熙日森哈五明佛學院總堪布,為佐欽寺最高法座持有者(過去法座持有者為麥彭仁波切、堪布賢嘎..等諸大班智達),長年於佐欽寺傳授十三大論,佐欽寺祖古貝瑪格桑法王與諸多仁波切都於座前學習教法。但不輕易傳授大圓滿,若欲請求教授大圓滿,上師必會觀察是否具受法資格,符合資格才會傳授。
西元1996年,堪千貝瑪才旺仁波切在寧瑪派白玉貝諾法王、敏珠林睡覺法王之請,至印度、尼泊爾各大寺院傳法,受教弟子甚多,諸如協千冉將仁波切、卓千仁波切、直貢徹贊法王、宗薩仁波切、南卡寧波仁波切、索甲仁波切、秋吉尼瑪仁波切、蘇曼嘎旺仁波切等四大教派仁波切、堪布皆多受教誡。堪千貝瑪才旺仁波切將大圓滿法─耶謝喇嘛(智慧上師),單獨傳予第七世佐欽仁波切、佐欽林喇仁波切、噶陀竹扎仁波切三人。後返回西康,至阿宗寺接受珠巴仁波切〈P.715〉《龍欽寧體》灌頂與口傳,上師同時也將大圓滿的口訣與《龍欽七寶藏》傳予珠巴仁波切,相互視對方為根本上師。
仁波切於西元2002年三月十日(藏曆水馬年正月二十五日)在桑耶寺自在捨報,圓寂後身體縮小為一手肘,荼毗後形成一尊任運自成的時輪金剛報身佛像,頭蓋骨自然呈現藏文吽字。
喇嘛阿炯多登仁波切,依止 大堪布貝瑪才旺、協千 康楚仁波切 貝瑪吉美、博珠 東昂滇貝尼瑪仁波切、大堪布諾央等上師前學法。於具恩根本上師 佐欽寺 大堪布袞日 吉美雲滇貢波前聽受《龍欽七寶藏》、《三休息論》、《上師心髓》、《智慧上師》等等大圓滿的灌頂、口傳、講解。圓滿學習顯密教法後,即於佐欽寺附近雪山山洞閉關修行,達到大圓滿究竟成就。在淨觀中親見龍欽巴祖師,得到三種傳承的加持,自然湧現《大圓滿法教》與《三根本》等多種甚深密意伏藏,並將這些教法集結,傳予弟子。宗教開放後,每年夏天皆至佐欽寺傳授《四部心髓》、《智慧上師》、《龍欽七寶藏》、與自己取出之《甚深密意伏藏》等諸多甚深教法,並與多康佐欽寺祖古貝瑪格桑法王相互灌頂傳法,成為佐欽寺所有仁波切大圓滿的上師。西元2002年五月,上師示寂。荼毗時,顯現諸多瑞像,如天空出現圓形彩虹,從西方自然響起聲音,並從虛空落下許多白色舍利子。
堪千達色,依止博珠 東昂滇貝尼瑪等諸多上師,在印度麥梭白玉南卓林、錫金講經院、不丹苯塘的瓦卜茸解脫洲等地,傳授顯密諸教法。後來回到多康,在佐欽熙日森哈五明佛學院等地,講授正法。在完成利益眾生事業後,於佐欽附近示現圓寂。現今佐欽寺仁波切、堪布,多受過上師教誡,為復興佐欽寺之大善知識。
祖古貝瑪格桑法王,在第六世佐欽仁波切(鄔金吉扎蔣秋多傑)、堪千阿不 拉貢、堪布土噶 耶謝諾布等上師學習顯密教法,依止堪千吉美雲滇貢波為根本上師,於上師座前接受《四部心髓》、《龍欽七寶藏》、《吉尊心髓》、《龍欽心髓》等大圓滿法要。鄔金吉扎蔣秋多傑(第六世佐欽仁波切)在臨終前,特意為祖古貝瑪格桑法王作了長壽灌頂並留下遺囑,意表將來要負責多康寺與佐欽熙日森哈五明佛學院復興重建。宗教開放後,貝瑪格桑法王就開始修復寺院,興建殿堂,塑造佛像,印製經典等工作。並曾多次前往佐欽各分寺,傳授各種經教伏藏教法、《大幻化網》、《四部心髓》等教法的灌頂,也將近千人授沙彌戒、比丘戒。
法王現居住於佐欽寺附近之貝瑪塘,仍繼續復興重建佐欽寺,並發下悲願:「願所有見過我、聽過我的名字和與我結下善惡業緣的眾生,依靠我的福力都能登入此生和往生的恒久快樂勝地,並且都不再受任何痛苦;從今以後,願我成為饑餓者的食物、口渴者的甘飲、受寒者的衣服、中暑者的涼風、孤獨者的親友、無助者的幫手、無依者的依靠和渡船、橋樑、藥品等,我將不分彼此親疏地利益所有眾生。」
大堪布土登紮巴俄熱,或稱扎拉曲扎大師,於佐欽熙日森哈佛學院依止堪千 土登年扎、堪千貝瑪泰確洛登(即堪千拉加)等諸多上師座前,領受顯密教法,成為佐欽熙日森佛學院的大堪布和獲命名為守護北門的博學論師。宗教開放後,大師在木雅央登松多開始為數名學僧講授《入菩薩行論》、《三律儀論》和《功德藏論》等。應邀去多康佐欽寺、四川藏語佛學院擔任堪布。大師的主要著述有《單體大樂佛母續》、《僧伽二十喻經釋》、《二十一尊聖救度母贊釋》和《地道論》等,現擔任塔公佐欽寺住持,為大圓滿成就上師。
卓千珠巴 土登尼瑪仁波切,在堪千貝瑪泰確洛登(即堪千拉加)、第六世尼珠 土登夏智旦貝尼瑪仁波切、林喇祖古 土登夏珠臣列乃仁波切、堪千 土登年扎、佐欽康楚 根秋旦貝仁波切等上師處圓滿顯密一切教法。在修習徹卻(大圓滿法中的“立斷”)時,其超凡的證悟與成就,被其根本上師讚歎為“所有弟子中開悟、見性速度最快的”。
宗教改革後,尊者先後主持佐欽寺大小傳法灌頂法會,並於西元2002年,尊者應林喇仁波切之請求,主持《大寶伏藏》的灌頂。佐欽寺歷史上僅舉行過二次《大寶伏藏》的灌頂大法會,是蔣揚欽哲汪波仁波切〈P.446〉將《大寶伏藏》傳給第五世佐欽仁波切〈P.679〉,由第五世佐欽仁波切在佐欽寺舉行第一次《大寶伏藏》的灌頂。後傳至林喇‧土登臣列蔣措仁波切(即林喇仁波切前世),舉行第二次《大寶伏藏》的灌頂。再傳至佐欽珠巴 土登尼瑪仁波切,這是佐欽寺歷史上第三次傳授《大寶伏藏》,灌頂期間出現種種瑞相,所有佐欽寺與分寺的仁波切、堪布皆前往受灌,成為所有佐欽傳承的共同上師。尊者於2003年口傳《大寶伏藏》,現在居住於多康卓千寺,為現今卓千傳承大圓滿成就者。
卓千寺自創建以來,一直是寧瑪巴顯密法教與大圓滿的泉源。歷代許多成就者與大堪布,皆在此地修行與學習,對這些歷代諸多成就的上師是無法一一講述的,本文僅以介紹近代復興卓千寺之上師。如欲想進一步了解,可參照紐修堪布所作《大圓滿傳承源流─?#123;寶石》一書或請教卓千傳承之上師。
2011年2月5日 星期六
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
.Net Micro Framework
簡介
Microsoft .NET Micro Framework 2001年由微軟研究院開始研發,並隨後在其MSN Direct項目中使用該技術,2007年9月微軟對外發佈2.0,2008年10月 V3.0、2009年11月 V4.0、2010年5月 V4.1 beta,2009年併入.NET產品組,Digi、Atmel、飛思卡爾等半導體公司都先後為其推出了開發板,該技術可以應用到遠端控制、智慧家電、教育類機器、醫療電子、零售終端、Sideshow以及汽車電子等行業應用場景;此外由於.Net MF集成了各種介面,如串口、網口、Wifi、Zigbee、I2C、SPI、SDIO、USB等通信介面,加上其應用開發簡便,所以在物聯網時代,將大有作為。
Microsoft .NET Micro Framework 將 .NET 的可靠性和效率與 Visual Studio的高生產率結合起來,以針對價格較低、資源受限的小型設備開發應用程式,可説明人們使用熟悉的 Visual Studio 工具來構建託管的嵌入式應用程式。2009年5月,.Net Micro Framework採用Apache 2.0 license,比Linux等開源軟體更為徹底的方式實現了原始程式碼完全開放。
Microsoft .NET Micro Framework 2001年由微軟研究院開始研發,並隨後在其MSN Direct項目中使用該技術,2007年9月微軟對外發佈2.0,2008年10月 V3.0、2009年11月 V4.0、2010年5月 V4.1 beta,2009年併入.NET產品組,Digi、Atmel、飛思卡爾等半導體公司都先後為其推出了開發板,該技術可以應用到遠端控制、智慧家電、教育類機器、醫療電子、零售終端、Sideshow以及汽車電子等行業應用場景;此外由於.Net MF集成了各種介面,如串口、網口、Wifi、Zigbee、I2C、SPI、SDIO、USB等通信介面,加上其應用開發簡便,所以在物聯網時代,將大有作為。
Microsoft .NET Micro Framework 將 .NET 的可靠性和效率與 Visual Studio的高生產率結合起來,以針對價格較低、資源受限的小型設備開發應用程式,可説明人們使用熟悉的 Visual Studio 工具來構建託管的嵌入式應用程式。2009年5月,.Net Micro Framework採用Apache 2.0 license,比Linux等開源軟體更為徹底的方式實現了原始程式碼完全開放。
- 哪些領域可以採用.NET Micro Framework技術? .NET Micro Framework技術可以應用到:Sideshow、遠端控制、智慧家電、教育類機器、醫療電子、零售終端以及汽車電子等行業應用場景;此外由於.Net MF集成了各種介面,如串口、網口、Wifi、Zigbee、I2C、SPI、SDIO、USB等通信介面,加上其應用開發簡便,所以在物聯網時代,將大有作為。
- NET Micro Framework與Window CE和Windows XP Embedded的區別?.NET Micro Framework對記憶體和處理器的要求更低。開發人員可以在低功耗、低成本的ARM7、ARM9、Blackfin和Cortex-M3處理器上使用該框架(不需要MMU支援),所開發出來的軟體僅需要幾百Kbytes的RAM或Flash/ROM存儲空間。而Windows Embedded CE的託管代碼環境需要約10~12Mbytes的存儲空間,基於.NET的應用程式設計設備只需要較少的存儲空間, 降低了產品成本。
- NET Micro Framework與其他.NET平臺的區別? 作為.NET家族的一員,.Net Micro Framework是微軟專門針對超羽量級平臺設計的軟體架構。與.Net Framework和.Net Compact Framework不同的地方是,.Net Micro Framework具有自啟動的特性,並且在HAL層,微軟將作業系統的必要特性引入,如:啟動管理、中斷處理、執行緒調度、記憶體管理等。.Net Micro Framework可以單獨使用,不需要依託其它作業系統,因此佔用空間很小。
龍欽巴尊者三十誡
靜 居 獨 處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一 項 勸 誡 。
在 想 要 去 除 障 礙 和 降 服 魔 外 等 等 的 村 莊 法 會 中 , 有 人 就 會 在 人 群 當 中 , 顯 露 習 性 。 可 是 由 於 貪 愛 食 物 和 財 寶 , 導 致 心 靈 被 魔 所 盤 據 。
調 伏 自 心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項 勸 誡 。
從 窮 人 那 裡 搜 取 了 許 許 多 多 的 稅 賦 ( 譯 注 ), 來 興 建 大 的 佛 像 塔 寺 , 與 分 發 許 多 布 施 品 等 等 , 但 是 , 基 於 這 種 善 意 的 所 作 所 為 , 反 而 是 累 積 罪 業 過 失 的 原 因。
培 養 善 心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三 項 勸 誡 。
為 了 表 現 自 己 的 偉 大 , 而 向 人 家 講 經 說 法 , 並 利 用 種 種 欺 誑 的 手 段 , 來 保 有 一 大 群 尊 卑 高 低 的 徒 眾 , 這 就 是 產 生 執 為 實 有 的 驕 傲 原 因 。
腳 踏 實 地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四 項 勸 誡 。
用 種 種 欺 騙 的 手 段 , 來 做 生 意 及 放 高 利 貸 等 等 , 以 這 些 邪 命 所 積 聚 的 錢 財 , 也 許 可 以 好 好 的 做 一 番 供 養 , 但 是 基 於 貪 心 的 這 些 功 德 , 是 為 八 世 法 ( 八 風 )所 動 的 根 源 。
去 除 貪 欲 的 梵 行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五 項 勸 誡 。
當 證 人 、 保 證 人 和 卷 入 訟 事 , 我 們 也 許 可 以 因 此 調 解 別 人 的 爭 端 , 而 認 為 這 是 為 了 利 益 所 有 人 , 但 是 沉 溺 於 這 種 , 會 造 成 為 利 益 而 為 。
不 要 期 望 好 處 和 別 人 的 報 答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六 項 勸 誡 。
擁 有 權 勢 、 財 富 、 眷 屬 和 福 德 , 且 名 揚 四 海 , 可 是 到 死 時 , 這 些 毫 無 用 處 。
努 力 用 功 修 行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七 項 勸 誡 。
執 事 與 侍 者 等 擔 任 有 職 務 和 廚 師 的 人 , 是 寺 院 的 支 柱 , 但 是 以 這 些 工 作 為 旨 趣 , 是 產 生 煩 惱 的 原 因 。
減 少 忙 碌 於 這 些 鎖 事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八 項 勸 誡 。
攜 帶 法 器 、 供 養 、 經 像 書 本 和 炊 具 等 等 所 有 必 需 裝 備 到 人 煙 罕 至 的 深 山 修 行。 然 而 , 裝 備 齊 全 是 困 難 和 爭 端 的 根 源。
身 無 長 物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九 項 勸 誡 。
在 世 風 日 下 的 今 天 , 我 們 也 許 會 責 備 周 圍 粗 野 的 人 , 雖 然 是 基 于 饒 益 心 , 但 是 會 因 對 方 不 領 情 而 產 生 煩 惱 , 給 自 己 找 來 麻 煩 。
言 語 祥 和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項 勸 誡 。
我 們 也 許 不 具 私 心 , 出 於 情 感 , 而 指 出 別 人 的 缺 點 , 以 為 這 樣 做 是 為 了 別 人 好 , 雖 然 我 們 所 言 不 假 , 但 這 會 傷 到 別 人 的 心 。
言 語 婉 轉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一 項 勸 誡 。
參 加 辯 論 , 辯 護 自 己 的 觀 點 , 而 駁 斥 別 人 的 想 法, 雖 然 認 為 其 論 點 是 在 維 護 教 法 的 純 正 , 但 是 這 樣 做 是 產 生 煩 惱 的 根 源 。
保 持 緘 默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二 項 勸 誡 。
基 于 師 父 的 教 誡 傳 承 以 及 宗 義 等 等 , 而 護 持 我 們 這 一 宗 派 的 觀 點 , 以 為 是 本 身 應 有 的 服 務 。 然 而 , 自 贊 毀 他 是 增 長 我 們 的 貪 著 和 嗔 恨 的 原 因 。
拋 開 這 一 切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三 項 勸 誡 。
用 聽 聞 佛 法 來 研 究 教 義 , 我 們 也 許 了 解 別 人 的 錯 誤 , 而 證 明 我 們 有 分 別 對 錯 的 智 慧 , 但 是 這 樣 想 , 就 會 累 造 我 們 的 罪 孽 。
純 正 的 看 每 件 事 物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四 項 勸 誡 。
談 空 說 妙 和 毀 謗 因 果 , 我 們 也 許 認 為 高 談 理 論 是 佛 法 的 究 竟 , 但 是 放 棄 這 福 慧 二 資 糧 , 將 會 失 去 修 行 的 機 緣 。
福 慧 雙 修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五 項 勸 誡 。
為 了 第 三 智 慧 灌 頂 的 緣 故 , 而 降 下 明 點 等 等 , 你 以 為 可 以 藉 他 人 的 身 體 , 幫 助 我 們 修 行 。 但 是 , 這 種 「 有 漏 道 」欺 騙 了 許 多 大 修 行 者 。
依 止 解 脫 道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六 項 勸 誡 。
對 不 堪 受 法 的 人 傳 授 灌 頂 和 分 送 神 聖 的 物 品 給 一 般 大 眾 , 是 破 壞 誓 願 和 正 定 的 根 源 。
揀 擇 正 直 誠 實 的 人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七 項 勸 誡 。
在 眾 人 當 中 裸 露 身 體 等 等 狂 行 , 我 們 也 許 認 為 瑜 伽 行 者 的 苦 行 就 是 這 個 樣 子 , 但 是 這 會 使 世 俗 的 人 失 去 信 心 。
謹 慎 約 束 自 己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八 項 勸 誡 。
不 管 在 什 麼 地 方 , 我 們 都 以 傳 統 和 聰 明 的 行 為 方 式 , 企 圖 做 頂 尖 的 人 物 , 但 是 這 樣 反 而 會 導 致 從 高 處 往 下 墮 。
不 緩 不 急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九 項 勸 誡 。
不 論 是 住 在 鄉 下 、 寺 院 或 隱 居 山 林 , 不 尋 求 特 別 親 密 的 朋 友 , 我 們 應 該 與 所 有 人 為 友 , 然 而 不 親 密 , 也 不 憎 惡 。
保 持 中 立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項 勸 誡 。
用 不 自 然 的 表 情 , 恭 敬 檀 越 施 主 , 為 了 討 好 別 人 而 虛 偽 做 假 , 是 束 縛 自 己 的 原 因 。
平 等 對 待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一 項 勸 誡 。
有 無 數 的 占 蔔 、 曆 算 和 醫 藥 等 等 的 書 籍 , 雖 然 它 們 都 有 其 緣 起 理 論 所 依 據 的 技 巧 , 會 使 人 無 所 不 知 , 但 是 太 沉 迷 於 這 些 , 會 使 我 們 無 法 專 心 禪 修 。
盡 量 減 少 這 些 方 面 的 研 究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二 十 二 項 勸 誡 。
躲 在 屋 裡 布 置 裝 飾 房 間 , 我 們 也 許 會 有 具 足 一 切 的 享 受 , 但 是 這 樣 會 把 整 個 一 生 耗 費 在 瑣 碎 的 事 物 上。
去 除 所 有 這 些 活 動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三 項 勸 誡 。
有 學 問 , 有 道 德 , 又 精 進 修 行 , 也 許 會 使 我 們 到 達 很 高 的 境 界 , 但 是 執 著 這 些 , 只 會 束 縛 我 們 自 己。
了 解 如 何 不 執 著 的 解 脫 自 在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四 項 勸 誡。
用 收 降 雷 雹 與 念 符 咒 等 種 種 方 法 , 認 為 這 是 可 以 調 伏 所 度 有 情 的 一 種 事 業 , 但 是 傷 害 到 其 他 生 命 , 其 下 場 會 使 自 己 墮 入 三 途 。
保 持 謙 虛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五 項 勸 誡 。
我 們 也 許 擁 有 一 切 甚 深 的 經 典 、 教 誡 、 警 語 等 等, 但 如 果 不 付 諸 實 修 , 大 限 來 臨 時 , 這 些 都 無 濟 於 事。
觀 察 自 己 的 心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六 項 勸 誡 。
在 一 心 一 意 修 行 時 , 我 們 可 能 會 有 所 體 驗 , 而 和 別 人 談 論 , 制 造 論 典 , 唱 證 悟 的 歌 , 雖 然 這 些 是 修 行 的 自 然 顯 現 , 但 會 增 加 迷 亂 的 思 想 。
遠 離 戲 論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七 項 勸 誡 。
念 頭 起 來 時 , 就 要 立 刻 盯 住 , 因 此 心 裡 了 了 分 明 時 , 就 要 一 直 安 住 這 個 境 界 , 雖 然 已 經 無 所 觀 , 但 仍 然 必 須 維 持 這 種 禪 定 的 境 界 。
時 時 觀 照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二 十 八 項 勸 誡 。
在 空 性 中 , 遵 行 因 果 律 , 對 無 為 法 持 守 三 乘 願 ( 小 乘 自 度 、 大 乘 度 他 與 金 剛 乘 即 身 成 佛 的 誓 願 )以 同 體 大 悲 , 無 緣 大 慈 , 努 力 饒 益 有 情 。
福 慧 雙 修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九 項 勸 誡 。
我 們 已 經 親 近 許 多 有 智 慧 和 有 成 就 的 上 師 , 也 聽 聞 了 許 多 甚 深 的 教 誡 , 也 看 到 了 一 些 深 奧 的 經 典 密 續, 只 是 還 沒 有 去 身 體 力 行 。
唉 呀 ! 我 們 只 在 欺 騙 自 己 ! ( 譯 注:解 行 相 應 是 龍 欽 巴 尊 者 第 三 十 項 勸 誡 )。
為 了 對 於 像 我 一 樣 的 人 , 我 懇 切 地 說 出 這 三 十 項 勸 誡 。 以 此 善 意 , 願 一 切 眾 生 能 從 世 間 解 脫 出 來 , 而 得 到 大 安 樂 , 追 隨 三 世 諸 佛 菩 薩 及 所 有 大 成 就 者 的 腳 步 , 願 我 們 師 法 他 們 。 楚 稱 羅 哲 ( 龍 欽 巴 尊 者 )在 出 離 心 下 , 懇 切 地 寫 下 這 三 十 項 勸 誡 。
在 想 要 去 除 障 礙 和 降 服 魔 外 等 等 的 村 莊 法 會 中 , 有 人 就 會 在 人 群 當 中 , 顯 露 習 性 。 可 是 由 於 貪 愛 食 物 和 財 寶 , 導 致 心 靈 被 魔 所 盤 據 。
調 伏 自 心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項 勸 誡 。
從 窮 人 那 裡 搜 取 了 許 許 多 多 的 稅 賦 ( 譯 注 ), 來 興 建 大 的 佛 像 塔 寺 , 與 分 發 許 多 布 施 品 等 等 , 但 是 , 基 於 這 種 善 意 的 所 作 所 為 , 反 而 是 累 積 罪 業 過 失 的 原 因。
培 養 善 心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三 項 勸 誡 。
為 了 表 現 自 己 的 偉 大 , 而 向 人 家 講 經 說 法 , 並 利 用 種 種 欺 誑 的 手 段 , 來 保 有 一 大 群 尊 卑 高 低 的 徒 眾 , 這 就 是 產 生 執 為 實 有 的 驕 傲 原 因 。
腳 踏 實 地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四 項 勸 誡 。
用 種 種 欺 騙 的 手 段 , 來 做 生 意 及 放 高 利 貸 等 等 , 以 這 些 邪 命 所 積 聚 的 錢 財 , 也 許 可 以 好 好 的 做 一 番 供 養 , 但 是 基 於 貪 心 的 這 些 功 德 , 是 為 八 世 法 ( 八 風 )所 動 的 根 源 。
去 除 貪 欲 的 梵 行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五 項 勸 誡 。
當 證 人 、 保 證 人 和 卷 入 訟 事 , 我 們 也 許 可 以 因 此 調 解 別 人 的 爭 端 , 而 認 為 這 是 為 了 利 益 所 有 人 , 但 是 沉 溺 於 這 種 , 會 造 成 為 利 益 而 為 。
不 要 期 望 好 處 和 別 人 的 報 答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六 項 勸 誡 。
擁 有 權 勢 、 財 富 、 眷 屬 和 福 德 , 且 名 揚 四 海 , 可 是 到 死 時 , 這 些 毫 無 用 處 。
努 力 用 功 修 行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七 項 勸 誡 。
執 事 與 侍 者 等 擔 任 有 職 務 和 廚 師 的 人 , 是 寺 院 的 支 柱 , 但 是 以 這 些 工 作 為 旨 趣 , 是 產 生 煩 惱 的 原 因 。
減 少 忙 碌 於 這 些 鎖 事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八 項 勸 誡 。
攜 帶 法 器 、 供 養 、 經 像 書 本 和 炊 具 等 等 所 有 必 需 裝 備 到 人 煙 罕 至 的 深 山 修 行。 然 而 , 裝 備 齊 全 是 困 難 和 爭 端 的 根 源。
身 無 長 物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九 項 勸 誡 。
在 世 風 日 下 的 今 天 , 我 們 也 許 會 責 備 周 圍 粗 野 的 人 , 雖 然 是 基 于 饒 益 心 , 但 是 會 因 對 方 不 領 情 而 產 生 煩 惱 , 給 自 己 找 來 麻 煩 。
言 語 祥 和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項 勸 誡 。
我 們 也 許 不 具 私 心 , 出 於 情 感 , 而 指 出 別 人 的 缺 點 , 以 為 這 樣 做 是 為 了 別 人 好 , 雖 然 我 們 所 言 不 假 , 但 這 會 傷 到 別 人 的 心 。
言 語 婉 轉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一 項 勸 誡 。
參 加 辯 論 , 辯 護 自 己 的 觀 點 , 而 駁 斥 別 人 的 想 法, 雖 然 認 為 其 論 點 是 在 維 護 教 法 的 純 正 , 但 是 這 樣 做 是 產 生 煩 惱 的 根 源 。
保 持 緘 默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二 項 勸 誡 。
基 于 師 父 的 教 誡 傳 承 以 及 宗 義 等 等 , 而 護 持 我 們 這 一 宗 派 的 觀 點 , 以 為 是 本 身 應 有 的 服 務 。 然 而 , 自 贊 毀 他 是 增 長 我 們 的 貪 著 和 嗔 恨 的 原 因 。
拋 開 這 一 切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三 項 勸 誡 。
用 聽 聞 佛 法 來 研 究 教 義 , 我 們 也 許 了 解 別 人 的 錯 誤 , 而 證 明 我 們 有 分 別 對 錯 的 智 慧 , 但 是 這 樣 想 , 就 會 累 造 我 們 的 罪 孽 。
純 正 的 看 每 件 事 物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四 項 勸 誡 。
談 空 說 妙 和 毀 謗 因 果 , 我 們 也 許 認 為 高 談 理 論 是 佛 法 的 究 竟 , 但 是 放 棄 這 福 慧 二 資 糧 , 將 會 失 去 修 行 的 機 緣 。
福 慧 雙 修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五 項 勸 誡 。
為 了 第 三 智 慧 灌 頂 的 緣 故 , 而 降 下 明 點 等 等 , 你 以 為 可 以 藉 他 人 的 身 體 , 幫 助 我 們 修 行 。 但 是 , 這 種 「 有 漏 道 」欺 騙 了 許 多 大 修 行 者 。
依 止 解 脫 道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六 項 勸 誡 。
對 不 堪 受 法 的 人 傳 授 灌 頂 和 分 送 神 聖 的 物 品 給 一 般 大 眾 , 是 破 壞 誓 願 和 正 定 的 根 源 。
揀 擇 正 直 誠 實 的 人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七 項 勸 誡 。
在 眾 人 當 中 裸 露 身 體 等 等 狂 行 , 我 們 也 許 認 為 瑜 伽 行 者 的 苦 行 就 是 這 個 樣 子 , 但 是 這 會 使 世 俗 的 人 失 去 信 心 。
謹 慎 約 束 自 己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八 項 勸 誡 。
不 管 在 什 麼 地 方 , 我 們 都 以 傳 統 和 聰 明 的 行 為 方 式 , 企 圖 做 頂 尖 的 人 物 , 但 是 這 樣 反 而 會 導 致 從 高 處 往 下 墮 。
不 緩 不 急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十 九 項 勸 誡 。
不 論 是 住 在 鄉 下 、 寺 院 或 隱 居 山 林 , 不 尋 求 特 別 親 密 的 朋 友 , 我 們 應 該 與 所 有 人 為 友 , 然 而 不 親 密 , 也 不 憎 惡 。
保 持 中 立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項 勸 誡 。
用 不 自 然 的 表 情 , 恭 敬 檀 越 施 主 , 為 了 討 好 別 人 而 虛 偽 做 假 , 是 束 縛 自 己 的 原 因 。
平 等 對 待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一 項 勸 誡 。
有 無 數 的 占 蔔 、 曆 算 和 醫 藥 等 等 的 書 籍 , 雖 然 它 們 都 有 其 緣 起 理 論 所 依 據 的 技 巧 , 會 使 人 無 所 不 知 , 但 是 太 沉 迷 於 這 些 , 會 使 我 們 無 法 專 心 禪 修 。
盡 量 減 少 這 些 方 面 的 研 究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二 十 二 項 勸 誡 。
躲 在 屋 裡 布 置 裝 飾 房 間 , 我 們 也 許 會 有 具 足 一 切 的 享 受 , 但 是 這 樣 會 把 整 個 一 生 耗 費 在 瑣 碎 的 事 物 上。
去 除 所 有 這 些 活 動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三 項 勸 誡 。
有 學 問 , 有 道 德 , 又 精 進 修 行 , 也 許 會 使 我 們 到 達 很 高 的 境 界 , 但 是 執 著 這 些 , 只 會 束 縛 我 們 自 己。
了 解 如 何 不 執 著 的 解 脫 自 在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四 項 勸 誡。
用 收 降 雷 雹 與 念 符 咒 等 種 種 方 法 , 認 為 這 是 可 以 調 伏 所 度 有 情 的 一 種 事 業 , 但 是 傷 害 到 其 他 生 命 , 其 下 場 會 使 自 己 墮 入 三 途 。
保 持 謙 虛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五 項 勸 誡 。
我 們 也 許 擁 有 一 切 甚 深 的 經 典 、 教 誡 、 警 語 等 等, 但 如 果 不 付 諸 實 修 , 大 限 來 臨 時 , 這 些 都 無 濟 於 事。
觀 察 自 己 的 心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六 項 勸 誡 。
在 一 心 一 意 修 行 時 , 我 們 可 能 會 有 所 體 驗 , 而 和 別 人 談 論 , 制 造 論 典 , 唱 證 悟 的 歌 , 雖 然 這 些 是 修 行 的 自 然 顯 現 , 但 會 增 加 迷 亂 的 思 想 。
遠 離 戲 論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七 項 勸 誡 。
念 頭 起 來 時 , 就 要 立 刻 盯 住 , 因 此 心 裡 了 了 分 明 時 , 就 要 一 直 安 住 這 個 境 界 , 雖 然 已 經 無 所 觀 , 但 仍 然 必 須 維 持 這 種 禪 定 的 境 界 。
時 時 觀 照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二 十 八 項 勸 誡 。
在 空 性 中 , 遵 行 因 果 律 , 對 無 為 法 持 守 三 乘 願 ( 小 乘 自 度 、 大 乘 度 他 與 金 剛 乘 即 身 成 佛 的 誓 願 )以 同 體 大 悲 , 無 緣 大 慈 , 努 力 饒 益 有 情 。
福 慧 雙 修 , 是 我 懇 切 的 第 二 十 九 項 勸 誡 。
我 們 已 經 親 近 許 多 有 智 慧 和 有 成 就 的 上 師 , 也 聽 聞 了 許 多 甚 深 的 教 誡 , 也 看 到 了 一 些 深 奧 的 經 典 密 續, 只 是 還 沒 有 去 身 體 力 行 。
唉 呀 ! 我 們 只 在 欺 騙 自 己 ! ( 譯 注:解 行 相 應 是 龍 欽 巴 尊 者 第 三 十 項 勸 誡 )。
為 了 對 於 像 我 一 樣 的 人 , 我 懇 切 地 說 出 這 三 十 項 勸 誡 。 以 此 善 意 , 願 一 切 眾 生 能 從 世 間 解 脫 出 來 , 而 得 到 大 安 樂 , 追 隨 三 世 諸 佛 菩 薩 及 所 有 大 成 就 者 的 腳 步 , 願 我 們 師 法 他 們 。 楚 稱 羅 哲 ( 龍 欽 巴 尊 者 )在 出 離 心 下 , 懇 切 地 寫 下 這 三 十 項 勸 誡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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